海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考证,可以申请补贴了!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自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元。
另外,各市县(单位)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初级(五级)补贴元;中级(四级)补贴元;高级(三级)补贴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可根据全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成本、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适时调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办理程序
(一)申请。企业在职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领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技能补贴申请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计算。
(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职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转载请注明:http://www.longmiaoa.com/xyzz/5799.html